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的文件要求,以及学院《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办法》(赣信院发[2015]56号)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院2016年学生离校实习工作的流程,进一步提高学生实习质量,确保学生实习安全,现将气象系2014级防雷专业学生的顶岗实习事宜通知如下:
一、顶岗实习单位的选择及手续的办理
1、同学们可以通过学校推荐到专业相关的单位,或者自主联系与专业相近的单位。
2、针对自主联系的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填写顶岗实习申请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1),签有“同意XX在外实习,安全问题自行承担,与学校无关”家长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单位的接收函。
3、针对由学校推荐实习的学生:办理顶岗实习手续,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提供承诺书(附件1)、签有“同意XX在外实习,安全问题自行承担,与学校无关”家长的身份证复印件
4、所有学生顶岗实习的手续完成时间为:2016.7.10前
5、顶岗实习材料由班级为单位收集,找系主任签字盖章,最后交由农梦利老师归档保存。
6、办理顶岗实习的同学需尽快完成离校手续,7.18前完成离校手续中的宿舍、电费的部分。
7、参加今年7月份防雷考试且在学习寝室居住的学生,需在7.16日前配合学工处完成目前暂住宿舍的移交,17日前统一撤离寝室。
二、需由学校推荐实习单位的注意事项
1、推荐原则
基于学生个人意愿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优先推荐综合能力较强、已获得双证的同学。
学校将意向学生的简历发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决定实习名单。
每位同学均有一次由学校推荐就业的机会。
2、报名方法
凡是希望由学校推荐实习单位的同学均可报名。系里会将各实习单位的信息及相关待遇在qq群、学院网页、系网页公布。查阅后信息,学生选择最心仪的单位,填写“学生实习单位岗位意向表”及个人简历发至辅导员蔡磊老师。每位同学仅能报名应聘一个实习单位。同时,系内会将用人单位的录用信息在qq群和系网页动态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更新。
如若没有被用人单位录用,可进入后一轮的报名环节。
一旦被实习单位确定的同学,不可再更改实习意愿,否则做“不诚信实习、不诚信就业”处理。
3、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7.25-7.30
对象:已取得了防雷双证(设计、施工)的同学
第二阶段:7.30-8.10
对象:对2016上半年防雷工程考试成绩有信心的同学
系网页生会动态公布实习单位的录用名单
三、针对“跳槽、离职”的学生
在实习、就业过程中,要求学生做到“诚信实习、诚信到岗、诚信就业”。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私自更换实习单位。
如有特殊情况者,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填写“离职证明”附件3,否则该学年成绩为“0”。
四、实习成绩
学生需在学期期末前一个月将实习鉴定表附件4交回系里。没有实习鉴定表的同学,学期的成绩为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