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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气象学会关于办理2015年度全省防雷资格证书审验的通知

时间:2015-10-16    作者:    部门: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试行)》(赣气发〔2009〕67号)(以下简称《防雷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办理2015年度防雷资格证书审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2015年度证书审验的对象

取得中国气象局监制、江西省气象学会颁发的防雷资格证(含防雷工程专业设计人员资格证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人员资格证)并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所持防雷资格证2013年度审验合格但未办理2014年度审验手续,证书未被注销;

(二)所持防雷资格证于2013年7月1日--2014年6月30日期间取得,证书未被注销;

(三)取得由其它省级气象学会颁发并在我省备案登记的防雷资格证持有者,两年内未办理审验手续。

二、办理2015年度证书审验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时间: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5年11月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证书将被注销。

(二)地点: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环境工程系。

年审联系人:叶蕾(电话及传真:0791-85277448手机:13699510014 QQ:284581639 )

(三)请各单位负责将本单位应审验的资格证书原件收齐,统一到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环境工程系办理。

(四)因资格证书到期或将于2015年年底前到期或单位名称变更等原因需换证的,应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本。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省气象学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电话:0791-82713176

联系人:邓志华

江西省气象学会

2015年10月13日

另注::1、如因为单位名称变原因换证除需提供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本、还需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或者同意转出证明(原单位为本学院的此项不需提供)、新单位聘用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理的需要在上面签署委托代理意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所有证明原件审核。

2、学院学生年审联系人:邹备兰,电话0791-85277448,手机13672219030 QQ1195510928

3、办理证书审验与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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