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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基层工作高校毕业生工资待遇

时间:2020-05-11    作者:李超    部门:    点击数:

政策内容:新录用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机关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在一年的试用期间,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可给予高定,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非县城所在地乡镇工作的,级别工资可高定二档;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城所在地工作的,级别工资可高定一档。招聘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事业单位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非县城所在地乡镇工作的,薪级工资可高定二级;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城所在地工作的,薪级工资可高定一级。新录用(或招聘)到其他县非县城所在地乡镇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级别工资(或薪级工资)可高定一档(或一级)。对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农林水科技人员,实行浮动工资,满8年予以固定并继续上浮。落实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的工作补贴政策。

政策依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17〕12号)。

经办单位: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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